
- 索 引 號: sm09100-1300-2025-00106
- 備注/文號: 將政規〔2025〕4號
- 發布機構: 將樂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18
為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以下簡稱《目錄》)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重新調整我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區范圍
東至物流園,南至玉華村,西至龜山新村,北至龍池村(不含北郊工業園區)。
二、禁止銷售、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種類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費結構、經濟承受能力等狀況,確定《目錄》中的“Ⅲ類(嚴格)”燃料組合作為禁燃區高污染燃料類別,具體如下:
?。ㄒ唬┟禾考捌渲破?。
(二)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三、禁燃區要求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禁燃區內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禁燃區內居民生活燃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的熱力生產和供應企業,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已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或者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逾期,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四、本通告有關專用詞匯說明
?。ㄒ唬┟禾考捌渲破分冈骸⑸⒚?、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
?。ǘ┥镔|成型燃料專用鍋爐和生物質成型燃料分別執行《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NB/T 47062-2017)、《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分級》(NB/T 34024-2015)相關規定。
(三)高效除塵設施指袋式除塵設施,或旋風加袋式除塵、電袋除塵等兩級、多級除塵等高效治理設施。
?。ㄋ模┣鍧嵞茉粗柑烊粴?、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五、其他事項
?。ㄒ唬┛h政府依據國土空間規劃、能源消費結構和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對城市建成區禁燃區管理工作適時進行調整、公布。
?。ǘ﹪?、省、市級如有新出臺政策,按新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與此前劃定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有關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份為準。
?。ㄋ模┍就ǜ嬗扇魇袑飞鷳B環境局負責解釋。
附件:將樂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圖
將樂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將樂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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