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9100-1600-2025-00174
- 備注/文號: 將政地〔2025〕96號
- 發布機構: 將樂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24
縣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膜組件自動化生產基地二期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的請示》(將自然資〔2025〕137號)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位處將樂縣積善工業園區的6702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該宗地已經省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號為:閩政地〔2019〕946號,具體掛牌出讓按《膜組件自動化生產基地二期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組織實施,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詳見用地紅線圖。
二、該宗地使用權用途為工業用地(專業設備制造業),使用權出讓年限5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未申請續期使用的,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地面上的建、構筑物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置。
三、該宗地使用權的掛牌出讓,應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管理辦法》等要求執行,并由你局依法依規實施。
四、你局在組織實施該宗地掛牌出讓前,應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拆遷工作;在具體組織該宗地出讓中應按規定明確容積率等主要規劃指標,不得設置有違公平競爭的前置條件。
附件:膜組件自動化生產基地二期項目用地紅線圖
將樂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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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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