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局屬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農業生態保護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97號)、《三明市農業農村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三明市農膜回收利用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明農〔2025〕1號)文件精神,今年繼續抓好農膜回收利用項目的實施,為抓好工作落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傳,增強加厚農膜推廣的積極性
今年繼續開展加厚高強度地膜(厚度≥0.015mm)推廣工作。各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局屬有關單位要按照《將樂縣2024年地膜科學使用回收項目實施方案》部署落實,充分利用互聯網、移動終端、廣播電視和發放明白紙等方式,大力開展宣傳推介活動,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及廣大民眾對地膜科學使用與回收意識,引導規范農戶及新型經營主體科學使用加厚地膜、自覺回收地膜,共同營造保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二、實事求是,規范上報加厚農膜推廣的情況
各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應結合《將樂縣2024年地膜科學使用回收項目實施方案》的相關程序要求對經營主體(農戶)填報的補助申請以及加厚高強度農膜鋪設面積的真實性進行核準并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三、認真審核,及時兌付加厚農膜推廣補助資金
為避免涉農資金“騙補”情況的發生,各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局屬有關單位要對種植作物情況、購買數量與覆蓋地膜面積的對應關系,防止虛報、漏報。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強化資金監管,按照程序做好高強度加厚地膜使用補助申報、核查地膜推廣面積及補助的金額,做到資金合規使用并及時撥付給相關經營主體(農戶)。
將樂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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