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切實減輕群眾治喪負擔,提升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縣政府決定擴大惠民范圍,免除我縣所有城鄉居民的殯葬基本服務費。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
1.《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閩政辦〔2012〕163號)
2.《將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免除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的通知》(將政辦〔2013〕122號)
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22〕14號)
4.《福建省民政廳關于加快落實基本殯葬服務普惠政策的通知》
5.《將樂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重新規范殯葬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將發改價格〔2024〕7號)
6.縣政府相關研究決定
三、主要內容
?。ㄒ唬┟獬龑ο?/p>
1.具有將樂縣戶籍的,死亡后按殯葬法律法規火葬,火化后骨灰安葬(放)進入縣、鄉(鎮)、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樓(堂、塔)等合法墓葬場所的居民。
2.將樂縣境內無名遺體的腐尸、難尸。
3.以上對象免除日期自2024年10月21日起納入統計范圍。
(二)免除內容
1.遺體接運費;2.遺體火化費;3.遺體存放費(館內72小時冷藏);4.骨灰暫時寄存費(一年內骨灰寄存費)5.城鄉困難群眾(含城鄉低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可免除骨灰盒費用(200元以下);6.異地火化的,按照我縣免除費用標準到縣殯葬服務中心結算,超出不補,低于免除標準的按實際結算;7.無名遺體的腐尸、難尸處理及解剖協助等各項服務費用按實際產生費用結算。
?。ㄈ┺k理程序
逝者親屬或喪屬承辦人員向縣殯葬服務中心申請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死亡證明。
2.逝者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或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4.《將樂縣殯葬基本服務項目免費申請表》
5.異地火化的,除提供上述證明手續外,還應提供火化地火化證明書及火化費用發票。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將樂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馮永輝
聯系方式:0598-2330650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